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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因在校园内停车或交通违规而收到罚单的人都可以通过上诉程序对违规行为提出异议. 所有申诉必须以书面或电子方式提交给停车服务中心 上诉 link.
上诉的举证责任由上诉人承担. 上诉官员将对有关发出传票的情况进行公正的审查,并向停车服务部门提供决定. 上诉专员作出的所有决定均被视为具有约束力,并构成对上诉的最终处理.
所有申诉必须在违规通知发出后的15个日历日内提交给停车服务部门. 所有上诉必须包含引文编号和被上诉的违规行为,以及上诉人撤销引文的理由. 然后,泊车服务办公室会将上诉主任的决定通知上诉人. 决定通知将通过电子邮件或U.S.P.S由停车服务部门提交的姓名和地址的上诉. 通过上诉程序达成的所有决定都被认为具有约束力,并构成对上诉的最终处理.
拒绝上诉使指定的罚款到期,并在指定的到期日之前支付. 未支付的引用将在通知上诉人最终决定15天后产生额外的20美元滞纳金.
以下情况不构成对违规或传票提出上诉的理由:
- 缺少可用的停车位
- 不熟悉学校的停车规章制度
- 违规区域停留时间短
- 不遵守张贴的标志
- 上课/上课迟到了
- 除了停车服务处或合同停车场工作人员外,还有其他人指示你将车停在违章区域
- 未收到引用
联系
停车 & 移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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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871-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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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 S. 高的圣.
丹佛,CO 80208 -
面谈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8:30 -下午4:30
休馆时间中午十二时至下午一时